

深秋。
生命的颜色在潇索的凉风里败落。风淡淡的,从苍茫的沙漠远方掠过冰冷的沙砾。掠过斑驳染血的城墙,掠过皇宫,最后掠过了我的手指。
三年了,我抬起头,收回凝视在手指的感觉。深秋的风如同情人的人,温柔而微凉,一种熟悉的而又刻骨的感觉又在这个秋天被一阵凉风从远方带了回来。
这次去皇城是我三年来首次回到了皇城,在去皇宫的路上,马车平缓地前行着。周围熟悉而陌生的街道被我一一抛在了身后,路灯下那阴暗不明侍卫也显得那么冷落和仓皇。我苦笑。思绪不由自主陷入了三年前那个我生命中最闪亮最辉煌也是最绮丽的时光里。
三年前我领皇命以一己之力横扫荒漠北僵,在虎丘平原三战三捷一举平定了北方荒漠民族,奠定王国根基意气风发回到皇城受封。那天早晨阳光灿烂,我回皇城的消息早早的传回了皇宫,皇帝大赦天下,决定与万民于第二天早晨亲自出城迎接我,但是我心理却是一片冰凉。谁也没想到,我曾经于消息传回来的前三天偷偷回城,单独面圣。虎丘平原之战我是胜了。但是我没听皇帝的命令一举灭族,那是灭族啊,我下不了手。或许父亲说的对,我有一个统帅的才能,但是永远也也成不了一代名将。我无悔。
我接受了荒漠酋长的女儿,当她被她父亲含泪送到我帐营的时侯,我就已经知道了我的决定。皇命在此时已经被我变成了一张给她帖在兽皮椅子的垫纸。其实我还是没对她说明白,一直到很久以后她都还没明白,我那时肯接受她,其实,是因为她父亲的眼泪啊。
一切事情的最后,我还是爱上了她,彻头彻尾的爱上了她。记得有人说过,女人如同翻译,忠实的不漂亮,漂亮的不忠实。她不是很漂亮,对我也远没有对她的民族那样忠诚,但是结果我还是爱上了她,坚决,彻底,无悔。她的名字叫玉。我一直想知道,为什么她的父亲给她娶这样象极中土人氏的名字,她就总是叹气,然后忧郁的看着我,于是每次想问的话都被我吞了回去。我想,可能是她的父亲有先见之明知道她的未来是属于中土才这样吧。我暗自揣想着。
违抗皇命的下场是严重的。父亲就是间接死在了皇帝手上。宫廷上的事情永远就是这样,不管你曾经多么的辉煌,多么风光,那是皇帝可怜你,所以才赐于你的,你违抗了他,那么你辉煌,风光的时间也不多了。我很明白,所以当我那次偷偷面圣时皇帝一脸的阴沉的样子我就知道了我的结局,我无悔。
我被赐于了一座城市,城就位于虎丘平原上。我被封为诸侯,权重一方,但是我没忘记皇帝那张阴沉的脸。我知道我是一只带着脚镣舞蹈的猫,当时间到了的时侯,就是我退场的时侯。
皇宫到了,我睁开了眼。看着皇宫的大门缓缓的打开,我仿佛看到了一个时代的结束又开始,看到了鲜血在风中干枯又渗出,我闻到了血的气味。我会反抗吗?我不在的,真的不知道。
出呼意料,皇帝这次叫我回来是因为北方的民族又有了动乱的迹象而要我再次领兵出征。皇帝的口吻很淡,只说了一句,让他们消失好了,以后我不想再为这些蛮族人烦心了。然后就冷冷的看着我。我沉默良久。出来的时侯,手里多了张皇命。我别无选择。
一个月后,我风尘仆仆回到了自己的领地。一个星期集合调动军马集合部队,第二星期我就领兵出发了,没透露任何消息给玉知道。出发前,她温柔地给我擦亮了久积灰垢的战甲和宝剑,然后就那么亮晶晶地看着我。我在战马上弯下轻轻得吻了她的唇,头也不回的离去了。依稀记的那天风沙如雨,夕阳在天上闪耀着妖艳的红色。
叛乱还没发动就被我摧毁了。这一次,我毫不犹豫的见人杀人遇神弑神。没有人再能给我和玉之间带来任何阻碍,我再也不欠皇帝的任何东西了。我在鲜血中冷酷地残杀着,屠城的那天的太阳也变得如此的苍白。
